□本报记者王黎明
通讯员杜立谦报道
本报讯9月1日上午8点50分,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内,私家车车主王桂华在审核有关凭证后,顺利拿到了检验标志,成为淄博市第一个办理私家车免检业务的人。王桂华高兴地告诉记者:“过去审车需要半天时间,现在只用了5分钟就办完了。”
在市车管所业务大厅,业务办理窗口处专门放置了厚厚一摞专门针对6年内免检车的《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业务人员告诉记者,车主只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完税证明,并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检验标志。如需代办,则要提交代办人身份证。
据悉,车辆免检新政出台后,淄博市交管部门积极应对,目前系统已经升级、调试完毕。市民可以就近到包括市车管所、区县车管所、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以及尚德、巨明、湖田、张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在内的56处网店办理车辆免检业务。
记者了解到,虽然淄博市交管部门通过在业务大厅显著位置放置《6年私家车免检新政答疑》提示板、发放明白纸等方法进行宣传,但并不是所有私家车主都了解新政内容。市车管所副所长牛兆伟介绍说,免检并不等于免审,“6年免检”只是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车将免予上检测线检验,免检车辆所有人仍需每2年到主管部门免费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此期间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规定参加检验。
牛兆伟提醒广大私家车主:免检车辆的范围为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车,可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2014年9月1日前已逾期未检验的和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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