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荣顺报道
本报讯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通知》规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5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由50元调整为60元。调整后,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900元。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在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4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每人每月补助4元,其余部分由区县财政予以补助,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同时,自今年7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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