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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钱想歪招 赔钱当起“二房东” 民警提醒:未征得房主同意转租房子不合法,房主、房客利益皆受损

来源:淄博晚报 2014-06-21 21:53   https://www.yybnet.net/

晚报讯(记者李妍通讯员王方亮王霞)通过网络租房,本以为交够房租就能安心入住的小梅,没想到在入住没多久就被真正的房主找上门。6月15日晚7点左右,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对此事进行协调,最终不靠谱的“二房东”将租金全部退给租客后,三人和解。

约一年前,市民任先生在高新区魏家庄租住了于先生的房子,两人签订的合同到今年6月份到期,租金每月900元。6月15日,房主于先生想到出租的房子里看看,没想到一名陌生女孩打开了房门,女孩小梅称自己租了房子并已经交了半年的租金,而于先生则称并没有租给女孩,让她搬走。情急之下,小梅报了警。科技园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到,原来的租客任先生在未经过房主的同意下,私自将房子以每月750元的价格租给了小梅,并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

随后,民警将3人带到派出所协调,“二房东”任先生告诉民警,因为急着用钱,他便想了个“歪招”,将租住的房子转租出去,这才造成了3人的纠纷。经过民警的协调,任先生同意将收取的房租及赔偿共计5000元归还小梅。民警提醒,租房时要查看房主的房产证等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也要查看其与原房主签订的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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