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新馆本月正式启用位于昌国东路淄博东部化工区东南侧占地约14.2公顷,五大功能区环保又便民
晚报讯(实习生梁凌飞记者董振霞)人都离不开生老病死,对于身后事,殡仪服务就显得举足轻重,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延伸,位于张店山泉路的淄博市殡仪馆(旧馆)因为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近几年备受市民关注,市殡仪馆的搬迁问题更成为大家聚焦的热点。昨日记者在张店区民政局采访时获悉,经过两年多的建设,淄博市殡仪馆新馆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将于本月正式投入使用。新建殡仪馆位于昌国东路淄博东部化工区东南侧,占地约14.2公顷,总建筑面积22719平方米,投用后可满足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不同层次的殡仪服务需求。
昨日上午,记者在淄博市殡仪馆(旧馆)内看到,许多房屋都已经出现裂痕,部分年代久远的火化设施缺少环保处理设施,空气中弥漫着许多烟尘,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于1965年的殡仪馆,由于地方狭窄,馆内设施污染、落后,交通拥挤,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现有情况远超出了旧馆的承载能力。因此,新建一处殡仪馆就显得非常重要。”市殡仪馆馆长齐彦庆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新建殡仪馆位于昌国东路淄博东部化工区东南侧,南官路以东,占地约14.2公顷,总建筑面积22719平方米,设计日火化量达40具,祭奠区可同时容纳2800人祭奠,每天最大人流量可达18000人次,设计停车场可容纳300辆车同时停放,可满足30年的社会需求和发展需要。
记者在新建殡仪馆内看到,新馆主要建有办公服务区、追悼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奠区五大功能区域。在基础设施方面,新馆还增添便民长椅,安装了LED显示屏,设置了家属休息室等便民措施。对于部分特困家庭,新馆还建有免费告别厅。在环保节能方面,10台火化机均为环保型的先进火化设备,火化产生的烟雾经过环保处理后排放到空气中,与原先的“黑雾缭绕”形成显明对比。市民在祭祀亲人时,环保型的祭祀炉会大大缓解漫天烟尘的局面,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孙桂蕾)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淄博市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记者了解到,今后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据了解,今后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上来。
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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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