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慧娟)4月11日,本报报道了张店的黄女士创业在即,却与装饰公司产生了装修纠纷,直呼“13万元装修款买了教训”。昨日,记者获悉,与黄女士签署装修合同的淄博旭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居然是个“假”公司,根本没有做过工商登记。“真的没想到,20多万的装修工程居然就这样交给了一个假公司,自己没考察好,很后悔。“黄女士说。
目前,黄女士的工地始终处在停工状态。在几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黄女士委托律师对合同上的“淄博旭腾装饰工程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没有登记,盖在合同上的章是通过电脑PS出来的。”在双方又一次见面协商时,旭腾装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没有营业执照就进行商业行为,我们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罚,并责令补办营业执照,期间不能再营业。如果合同上有违约金的相关约定,商家要进行赔偿。”而记者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发现,该公司依然在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我们是正规装饰公司,已经在相关部门注册备案,有正规手续……“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如是说。
作为消费者来说,要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山东鑫科律师事务所赵东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施工一方以非法占有和骗取钱财为目的,虚构主体,不履行或少履行合同,造成甲方钱财的损失,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合同诈骗,造成损失但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需有实际的冒用人或盗用人承担责任。“
针对黄女士施工一半的情况,赵东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确实按照合同完成施工,验收合格达到标准,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造成的损失,要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提醒:“装修,要多考察,多看几个公司,不要图便宜,有人说做这个赠送那个,但总归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尤其是看初期设计是不是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而不是以单纯赚钱为目的。”
追踪报道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