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相国旗通讯员朱海升)昨日记者自淄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获悉,《山东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发,山东省将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三无”食品及销售假冒、掺杂掺假、过期和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对拒不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或购入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无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的经营者,将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或在许可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生产、加工、储存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责令停止整改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食品的“黑窝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等行为,将出重拳治理。
加大对农村餐饮服务行为的整治力度,其中农村流动餐饮服务将重点规范,要求建立并落实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红白喜事等农村集体用餐活动要建立申报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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