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群通讯员王飞孙刚)“尊敬的法官,拖了几年的执行款能够执行完成,虽然钱不多、数额不大,但使我们海外游子切身体会到了来自祖国的正能量,谢谢法官的努力!”昨天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了解到,写信的是远在澳大利亚华侨李女士,寥寥几句话,短短几行字,却表达了她发自内心的、对淄博中院执行局法官真挚的感谢。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2009年8月,李女士偶然发现胡某主编的《推销与实务》一书使用了自己编著的《现代推销新思维》中的大量内容,而自己并未许可,胡某也未在书中注明部门内容来源于李女士的作品。于是,李女士急忙联系胡某,然而胡某对于侵犯李女士著作权的事实矢口否认。协商无果后,李女士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胡某告上法庭。2009年10月,淄博中院一审判决被告胡某立即停止侵犯李女士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李女士经济损失共计一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胡某一会儿说自己在外地出差,一会儿又说自己没钱,就是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0年2月李女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某却突然消失了,无奈之下,根据李女士的申请,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2013年3月,远在异国他乡的李女士托朋友向淄博中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并提供了胡某现供职于淄博某学院的线索。
原来,胡某于2010年初接到了某大学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胡某独自一人偷偷跑到该大学报到学习,一待就是四年,直至2013年6月毕业。毕业当年胡某就应聘到淄博某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任教。
当执行法官拿着执行通知书出现在胡某面前,胡某耍起了无赖,声称自己就是没钱。郭法官一面稳住胡某,一面偷偷给自己的同事王法官发短信,让其核实胡某的工资账户等信息。在对胡某反复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从胡某银行帐户上将执行款、迟延履行金等损失共计一万五千余元划到了法院帐户,并于当日过付到了李女士指定的银行帐户上。至此,这一历时五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所涉书籍均已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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