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场所登记由地方政府规定……今日起淄博市正式贯彻实施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办法》。昨日淄博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佩君权威解读了工商注册制度改革相关情况。
亮点一:企业注册资本不再验资
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27类企业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再提交验资报告等材料。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通过公司章程自主约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亮点二:取消最低注册资本不等于没有注册资本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并不再限制首次出资比例、期限等,即通常所说的理论上“一元钱即可办公司”。
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放宽,无疑将大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被视为激发经济活力的“实招”和简政放权的“硬动作”。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在通过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亮点三:开公司不再受场所限制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新《公司法》规定,此项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情况自行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山东省相关规定正在制定中。
亮点四:轻点鼠标就能领到营业执照
推行新版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将营业执照由原来的15种简化为8种。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营业执照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亮点五:企业无需再跑到工商局年检
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取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对企业实行抽查制。
从年检到年报,一字之差,意义却完全不同。淄博市一家贸易公司负责人马先生告诉记者,之前,每年到年检的时候都要带着各种资料办手续,加盖年度检验章,特别是一些连锁企业,有多少家门店年检时就要跑多少趟,全办下来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改为年报制后,企业负责人坐在办公室就能搞定了。
亮点六: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社会公示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主要载体是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通过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对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年度报告、日常监管等信息向全社会公示,设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建立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响应机制等措施,扩大社会监督,强化企业自律,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从源头上提升企业诚信度。
目前,淄博市工商注册制度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于2月底全部完成,3月1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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