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质量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电话2869次。接通率为100%,处结率100%,其中,受理打假举报117起,批转处置117起,处结率100%,质量申诉192起,处理190起,处结率为98%;业务咨询721起,传真留言196条,来人来访200余人,收到感谢信和锦旗10余封(面)。
投诉人情况: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西马坊乡前吴家沟村吴俊武
被投诉单位:淄博**瓦业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2013年9月21日,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西马坊乡前吴家沟村吴某反映,他于2012年通过淄博物流山西专线从淄川区**建材厂购买两车釉面彩瓦。并出售给当地农民20余户。当地农民使用并过了一个冬天后,房屋瓦片碎裂,共造成经济损失12余万元。找到厂家,厂家认定是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不予处理。万般无耐吴先生将此案投诉到了市信访局。
处理过程及结果:据了解,吴先生曾找到该公司讨说法,然而该公司出具所有证据显示,其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造成产品碎裂的原因主要是施工方使用方法不合理,不符合彩瓦的施工标准,没留风道、水道,而且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所造成的。经查,该产品使用说明书几经辗转最终没到用户手中。事后吴先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四处上访,半年中曾先后去过国家信访局、国家工商、质监及山西、山东两省信访、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都没得到解决。几经辗转,最终投诉到了市信访局,由信访局转到了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转办的吴先生申诉后,电话联系了厂方,并亲自到厂方了解情况,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双方最终达成合解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补偿吴某4万元人民币。吴某四处奔波投诉了半年之久的案子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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