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梁立新
通讯员邢化良
张灿报道
本报讯3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论证会,就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内容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特别是对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提出的重要问题,以及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争议较大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评估、论证,使条例的内容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
论证会上,来自省住建厅、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燃气经营企业等单位的七位专家、学者,分别从管理、学术、立法、实践层面,对有关问题和内容发表了论证意见。据悉,法工委将根据这些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再次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审议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据了解,这是淄博市人大立法首次以论证会方式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求的又一新举措,也是人大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的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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