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07)周执字第1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孙哲取得位于周村区恒星路南东门路西灯塔生活区20号楼的房产,房产手续于2008年12月5日办理完毕,房产证号为周村区字第06-1017562号,该房产土地使用权人为陈方毅,当时未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现孙哲到我局申请办理该房产的土地过户手续,因未能联系到陈方毅及其相关权利人,致使该房产的土地证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希陈方毅及其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将依法为孙哲办理土地登记过户手续,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周村分局
2014年3月22日
房屋他项权人中国建设银行淄博市分行西七路分理处持有的坐落于潘南东路16号院内1号楼西单元4楼西户、建筑面积88.47平方米、房屋他项权证号为淄博市房他证张店区字第T01-0004568号的房屋他项权证声明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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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