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奇报道
本报讯近日,淄博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并配套了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痼疾和顽疾,淄博市从领导体制、管理办法、考核体系上,打出了“组合拳”,开出了“新药方”,城市管理迈入崭新阶段。
据悉,淄博市的城市管理包括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市政基础管理,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等九大方面。
根据意见,城市管理将落实区县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两级考核、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在持续深化整治的同时,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制度保障、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形成多元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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