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淄博市即日起启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及推荐公示活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申报。
“守合同重信用”是工商部门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公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参加申报,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推荐,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国家工商总局、省或市工商局公示的程序进行。企业申请公示,应向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申报工商总局公示的企业,应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7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二)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三)合同行为规范;(四)合同履约状况好;(五)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六)社会信誉好;(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已公示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办法》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采取集中公示的方法,每两年公示一次。活动年的3月15日前为申报期,6月30日前公示。即日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工作将在全市拉开序幕,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凡符合公示条件,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做出成绩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傅茂林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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