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健康街与兴学街路口北侧公厕已建成并通过验收,但至今未对外开放,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张店区政府责任人:区长王学刚)
2、淄川区市民来电反映,龙泉镇圈子村至东华水泥厂的道路两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淄川区政府责任人:区长闫桂新)
3、博山区市民来电反映,美联机械厂拖欠其2018年2月份工资2500元,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博山区政府责任人:区长聂玉彬)
4、周村区市民来电反映,南郊镇贾黄村村委分房时要求选5楼以上的村民一层加30元/平方米,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周村区政府责任人:区长刘伟)
5、临淄区市民来电反映,其是皇城镇荣家村村民,2012年因修路占用其耕地,占地补偿款一直未发放,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临淄区政府责任人:区长白平和)
6、桓台县市民来电反映,起凤镇鱼三村村委西南侧生产路未硬化,影响通行,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桓台县政府责任人:县长边江风)
7、高青县市民来电反映,县河湖管委会2019年8月将其在常家镇于家村由政府部门扶持建设的30多个养鸭大棚拆除,承诺给予补贴,至今未发放,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高青县政府责任人:县长杨新胜)
8、沂源县市民来电反映,鲁村镇崮山村委办公室南侧篮球架损坏,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沂源县政府责任人:县长田晨光)
9、高新区市民来电反映,鲁山大道至花山路之间的民安路机动车道上有一个大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魏玉蛟)
10、文昌湖区市民来电反映,其是商家镇西岔村村民,镇政府每年发放2000元困难救助金,但2020年的未发放,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文昌湖区管委会责任人:汪德法)
1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其2016年从淄博房屋开发建筑有限公司购买洪沟社区20号楼2单元11楼的住房,交房至今一直漏水,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局长王瑛)
12、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在淄博市长途汽车站官网订票时会自动转入携程网站,且收取服务费,要求取消关联第三方网站。(责任落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局长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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