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房家生活区村委下通知,要求生活区东南侧仓库区租户交纳卫生费300元/月,若不交纳就停水停电,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张店区政府责任人:王学刚)
2、淄川区市民来电反映,湖南路东侧日升陶瓷工业园淄博新金亿陶瓷厂拖欠其2018年9月至11月工资共计18000元,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淄川区政府责任人:区长闫桂新)
3、博山区市民来电反映,山头路78号三菱宿舍小区北侧道路路灯不亮,影响居民出行,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博山区政府责任人:区长聂玉彬)
4、周村区市民来电反映,区实验中学南侧非机动车道放置大型油罐,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周村区政府责任人:区长刘伟)
5、临淄区市民来电反映,牛山路与闻韶路路口东北侧齐城大厦楼下堆放大量建筑垃圾,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临淄区政府责任人:区长白平和)
6、桓台县市民来电反映,索镇大街与文化路路口北侧有一“停”字指示牌柱子中间断裂,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桓台县政府责任人:县长边江风)
7、高青县市民来电反映,黑里寨镇苇铺村实行户户通改造工程,村民按道路15公分厚度的标准交纳费用,但修建的道路并未达到该标准,村民意见大,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高青县政府责任人:县长杨新胜)
8、沂源县市民来电反映,其为鲁村镇供销社小区409号,天然气安装完毕后至今未开通,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沂源县政府责任人:县长田晨光)
9、高新区市民来电反映,魏家庄村委东临华瑞园商用6号楼1号商铺门前被村委私设围挡,村民对此不满,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魏玉蛟)
10、文昌湖区市民来电反映,萌水镇后坡村有村民违法占用耕地经营烧烤店,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文昌湖区管委会责任人:汪德法)
11、张店区市民来电建议,傅家镇泉山小区北门海岱大道道路中间安装护栏,导致该小区居民由东向西回家时不便,建议在小区北门西侧设置开口。(责任落实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局长王瑛)
12、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张店通往临淄的20路、6路公交车均不途径临淄火车站,导致前往临淄火车站的乘客乘车不便,要求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局长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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