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卢诺)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发展竞争力,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新政有关政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淄博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即日起开始申报,这也是新政落地后的首次申报,本年度申报日期截至11月20日。详情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发放对象和标准:
毕业三年内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于2017年12月13日以后首次在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签订三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工作起三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万元、0.6万元租房补贴;本人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该项补贴。就职于市属26家企业的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到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申领补贴。企业全职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合同期内未满3年,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停发租房补贴。
申请材料
申领租房补贴:《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租房合同。
申领购房补贴:
《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购房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发票、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
咨询电话
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3170598
张店区人社局:2180298
淄川区人社局:5280407
博山区人社局:4250907
周村区人社局:6126180
临淄区人社局:7214015
桓台县人社局:8266789-8156
高青县人社局:6967138
沂源县人社局:3241490
高新区人社局:3582876
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6030050
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社保中心:78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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