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妍通讯员胡海)“我父亲曾参加过抗美援朝,已经病逝,我母亲能不能享受一些特殊待遇或补助呢?”近日,本报接到不少市民咨询类似问题,抗美援朝的老军人及家属按规定是否享有一定的补助。记者从桓台民政局获悉,由于抗美援朝老兵的情况不同,其家属的待遇也不相同。
桓台市民姚先生反映,参加过抗美援朝的父亲于2011年因病去世,他的母亲目前没有任何补贴。随后,记者咨询了桓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的军人统称为老复员军人,包含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等时期参军的老军人。如果复员之后,没有被安排工作,则应享受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这项补助只针对老复员军人,并不包括其家属子女在内,如果老军人去世补助也就没有了。”工作人员补充道。
也有市民咨询,自己的亲属在抗美援朝中牺牲,希望了解其家属的待遇问题。记者从桓台民政局了解到,在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前提下,烈士遗属(烈士父母、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享受烈士抚恤金。如果市民有疑问可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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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桓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