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9点20分,原桓台县周家镇政府小会议室,一堂特殊的集中教育课正在进行。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等。
47岁的周某因打架斗殴被刑事处罚,从去年12月起接受社区矫正,“每个月我都按时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思想,一次也没落下,以前法律意识淡薄,这半年来通过学习自己提高了很多。”周某对记者说,如今他在村里一家铁矿上班,月收入3000多元,生活基本回归正常。
在果里司法所一张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表上,今年40岁的周某兵写道:“通过学习懂得了许多道理,以后要遵纪守法,努力工作,每周汇报思想,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公民。”
在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过程中,区(县)、镇两级司法所严格执行“两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坚持对矫正人员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如去敬老院服务、清扫公共卫生等,桓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主任张威对记者说。
社区矫正面对的是一个特殊的人群,管理难度大,教育效果也各不相同。据了解,截至目前,淄博市已有8名社区服刑人员因不服从监管规定,被撤销假释或缓刑,收监执行。(文/图晚报记者李群通讯员牟晓慧)
矫正人员在清洁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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