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苗君胡云雷)本报近日连续刊发的《七条安全提示保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以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致全国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一封公开信》文章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自烟花爆竹“打非”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市民积极举报参与,仅半个月时间,淄博市公安机关破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4起,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0余箱。
非法买卖爆炸物
一男子被拘
1月3日14时许,周村巡逻特警大队便衣民警巡逻至周村小商品市场附近时,接到群众举报称一摊点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该摊点老板秦某某(男,47岁,沂源县悦庄镇人)带至大队审查。
经询问,秦某某交代自2011年以来,先后多次从临沂等地非法大量购买烟花爆竹,非法销售额6万余元。周村公安分局于1月4日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立案侦查,后经依法搜查,在其家中发现红皮鞭炮、白皮鞭炮、礼花弹、擦炮等共计100余箱。其中红皮鞭炮613700响、白皮鞭炮5880响、礼花弹1400个、各类擦炮7000余个。秦某某于1月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家中私存烟花爆竹
两男子被拘
1月10日上午,桓台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新城镇城东村孙某在其家中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新城派出所民警携带探测仪到孙某家附近,监测到其家有存放危险物质嫌疑。经检查发现,在孙某家中存有5箱非法烟花爆竹。孙某称非法烟花爆竹系自己于2013年12月上旬的一天,在张田路路边从两名陌生男子手中购买。1月13日,孙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桓台县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15日上午,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桓台县索镇镇张桥村马某某在其家中私自储存烟花爆竹。治安大队民警携带探测仪到索镇镇张桥村马某某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在马某某一处空闲宅子内存有43箱非法鞭炮、7箱礼花、23个开天雷。当天,民警依法将马某某口头传唤至治安大队接受询问。
非法买卖烟花爆竹
一男子被拘10日
1月11日晚10时许,淄川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根据信息员提供线索,在淄川区雁阳路水泥厂处将正要进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交易的孙某某(男,24岁,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人)抓获,当场查获白鞭炮3万余头。现孙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已被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打非”宣传周期间,全市所有城区派出所及民爆公司、土产公司、涉爆单位2100余人(次)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70辆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了反复流动宣传,对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各分县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打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破获烟花爆竹案件4起,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0余箱,其中红皮鞭炮656700响、白皮鞭炮35880头、礼花弹1800个、各类擦炮7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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