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新闻网/掌中淄博记者谢丽
4月28日,《淄博日报》“记者调查·曝光台”栏目反映了高青县某村挂有“一村一法律顾问”牌子、却两年没有见到法律顾问进村服务问题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改进措施。
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供给。在充分利用传统法律服务资源,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将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律师考试)人员、已退休离职且经验丰富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含政法委工作人员、检察官、法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高校法律专业学生,以及在当地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等,纳入法律顾问遴选范围。
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供给方式。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的实际法律服务需求为宗旨,依据村(社区)人口数量、经济状况、地理位置等,开展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评估,合理确定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方式等。根据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也可采取“一个顾问团队负责一定区域”的服务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目标化推进。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登记、行为规范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立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推进,着力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在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采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发挥手机应用功能,如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着力经费保障使用的规范。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规范使用。着力工作机制规范。完善法律顾问的目标管理、工作职责、考核奖罚等制度,进一步促进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规范运行。
提升群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三率”。村(社区)法律顾问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所在村(社区)的重点任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推进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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