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国家宪法日
“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本报讯(记者马云云)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省法院机关举行员额法官宪法日宣誓活动。在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甲天的领誓下,全体员额法官庄严宣誓。宣誓仪式由省法院副院长傅国庆主持。
上午9时30分,省法院宣誓仪式正式开始。由法警组成的国旗护卫队昂首挺胸,护送国旗入场。在雄壮的国歌后,张甲天走向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全体员额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掷地有声的誓言,是山东法院人维护宪法权威的郑重承诺。
五级人大代表、全国和省政协委员、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受邀共同在现场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
“见证省法院机关员额法官宪法日宣誓仪式,心情是很激动的”,高青县人大代表柴静难掩兴奋之情,她认为,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 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宣誓仪式彰显了山东法院捍卫宪法尊严、恪守职责使命的决心。
见证宣誓仪式后,人大代表、全国和省政协委员、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及来自社区的居民、中学生等共同参加了省法院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他们先后参观了24 小时法院、司法广场、司法宣传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院史馆等场所。
来自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马文爽是第一次走进法院,参观完法庭后,她不禁感慨“太震撼”:“这里曾审理众多大要案,今天我们也能走进来亲自感受,这种法治宣传形式太生动、鲜活了。”
济南市历下区燕山新居社区党委书记赵珊珊在参观中感受到,宪法不是抽象的:“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它不是高高在上的,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据悉,当天全省法院同步组织开展了宪法日法官宣誓暨公众开放日活动,1240余名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5700余人见证法官宣誓活动,走进法院视察、参观。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树立了宪法权威。韩国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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