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孟书祥)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7年前三季度淄博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53元,同比增长8.1%,收入水平比全省高出1197元,增幅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356元,同比增长6.5%,消费水平比全省高出1132元,增幅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
各区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高青县21233元,增长8.8%;沂源县23959元,增长8.5%;博山区25520元,增长8.4%;周村区25241元,增长8.4%;桓台县27501元,增长8.1%;淄川区26781元,增长7.9%;临淄区29832元,增长7.9%;张店区29849元,增长7.8%;高新区30442元,增长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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