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群众报警,说遇到一桩“怪事”,自己只给一网友发送了两张收款码截图,卡里的元钱就没有了。
郭某是县城派出所辖区内群众,上班之余也是一名“微商”,经营自家制作的辣椒酱。一天下午,她的微信收到一昵称为“任性”的好友验证信息,郭某添加“任性”后,对方表示想购买两瓶辣椒酱,郭某说加快递费共计元,让其把钱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转给自己,但“任性”称自己额度不够了,让郭某发送一个位数字码进行扫码收款,于是郭某就按照“任性”的一步步提示,先进入微信钱包,然后点左上角付款模块,接着把弹出的位数字码发送给了“任性”,就可以收款成功。在“任性”的“帮助”下,郭某先后给对方发送了2次数字码,很快,郭某的手机收到2笔银行扣款短信,每笔.元,共损失.元。
钱是怎么被转走的?警方告诉郭某,微信支付功能分收款和付款,收款二维码是对方向自己付款,由自己输入金额,向对方收款;付款二维码是自己向对方付款,点开微信钱包“付款”模块后,用户向商家提供数字码,商家扫一下,只需输入金额即可完成交易,且在每笔金额小于元情况下,无需验证支付密码。此案中,郭某就是在网友忽悠下,混淆了付款和收款,误将“付款”当“收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警方提示:不要轻易将验证码、数字码、二维码、截图等轻易提供给陌生人;在微信钱包中设置支付手势密码,进一步提高微信钱包安全性。
新报记者周剑楠
通讯员贾鹏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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