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吕汇川高文真)将工资卡托付给工友后工资却不翼而飞。昨日,农民工王飞到高青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收到了工资到账的短信提醒,但是去银行提钱时却发现银行卡中的工资不见了。
据悉,王飞常年在外地干建筑,银行卡中的4000元是工地上一直拖欠的工资,结果这笔钱还没到自己手上便不翼而飞,这让他非常郁闷。根据王飞提供的线索,民警到银行调取了其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发现他的工资在到账后的第二天就被人从ATM机上取走了。民警立刻赶到该ATM机所在的营业厅调取当天的视频监控录像,并让王飞对录像中的提款人进行了辨认,确定嫌疑人为王飞曾经的工友常啸。
原来,常啸和王飞原本是一个工地上的工友,因为是同乡,两人走的比较近。后来,工地总是拖欠工资,王飞便辞职回家了。临走前,不太会使用ATM机的王飞将工资卡和密码都交给了常啸,告诉常啸如果发了工资就帮他取出来。工资到账后,常啸便将自己的工资和王飞的工资都提了出来。这时,常啸急着用钱,又怕王飞不同意将钱借给自己,便自作主张将王飞的工资花掉了。
根据法律规定,常啸未经王飞允许,私自处理王飞银行卡内现金是一种侵占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常啸对自己的行为很是后悔,在民警的劝说下,主动将钱还给了王飞。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密码透露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生与上述案例类似的事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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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