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吕汇川高文真)每年春夏,因酒引发的警情就会增多,如寻衅滋事、盗窃、酒驾等。昨日,记者了解到,高青县木李镇这几天就发生了一件因喝酒引发的殴打他人案。
7月11日,在一场为孩子庆生的宴席上,大伙儿情绪都比较高,酒喝得也比较多。席间推杯换盏之际,在村里辈分颇高的杜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口无遮拦,继而与王某发生争吵,此时正喝到兴头上的王某情绪突然失控,上去就给了杜某一耳光。一起喝酒的村民见状,立刻上去将王某拉住,并将其拖回家中。
第二天,杜某醒来后却发觉头晕得厉害,脸颊上清晰可见的紫色掌印也是火辣辣地疼,便立刻到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打电话报警。
由于杜某年龄在60岁以上,王某殴打他人的行为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情节,最终被处以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当《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到王某手中时,王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巴掌竟会换来这样严厉的处罚。悔恨的王某说:“酒这东西真是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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