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魏巍宋晓红)昨日记者从淄博市中心血站了解到:2014年共计为1120人办理了血费返还手续,返还金额达92.63万元。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据了解,为方便献血者办理血费返还手续,市中心血站提供以下两种服务途径:一是在血站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血费返还。家在外地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二是开展血费即时返还工作,在山东省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和献血者亲属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交纳的用血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返还。
据统计,2014年中心血站共报销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用血返还费用92.63万元,合计报销血量814394毫升,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全年共计报销血费48205元。在全市开辟无偿献血即时报销的医疗单位中,第一医院、沂源县医院、高青县医院、148医院等14家医疗单位共计为献血者提供即时报销455人次,报销金额计326107.5元,占淄博市全年报销血费的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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