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李林亮高文真)“没想到这么棘手的事都被你们解决了。”11月4日上午,前来办理户籍出生日期更改手续的于某对高青县公安局户籍民警连声称谢。记者昨日从高青警方了解到,于某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簿登记的日期相差十年,经民警调查,为于某更改为实际年龄。
10月25日,高青县青城镇某医院职工家属于某,到青城派出所反映户口簿年龄登记错误。她实际出生于1949年,而户口簿登记的则为1959年。经查询相关档案,于某的户口迁移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均显示其出生日期为1959年,与户口簿一致。
户籍民警随即查询高青县公安局保存最早的原始户籍档案,记载当事人出生日期也为1959年。依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当事人不能提供足以证明她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证明材料,出生日期是不能变更的。
于某得知这种情况后焦虑万分,原来,她一直知道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是错误的,但以前并不影响她的生活,所以多年来没有申请更正。自从国家出台年满60岁户籍人员可每月享受60元养老津贴政策后,原本三年前她就可以享受到的养老金,因户籍出生日期错误一直不能正常及时领取。
针对实际情况,高青县公安局户籍部门民警一方面向当事人于某耐心解释,要依法办理户籍变更,出生日期的变更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另一方面,民警牺牲双休日时间,加班加点,先后多次到于某所在的村委积极着手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从当事人母子年龄逻辑关系等方面入手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材料,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协调,最终通过审批,还当事人于某以真实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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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