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翟明月通讯员杨洪永晋培培)“我家的家庭农场占地60多亩,前期已经投入了100多万元,目前农场发展遇到资金瓶颈,好在期盼已久的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终于出台了。”高青县常家镇家庭农场主杨学永难掩喜悦地告诉记者。让杨学永如此高兴的是日前山东省出台了《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10月14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获悉,这项专门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将落实对家庭农场发展在财政、金融、经营用地优惠政策和登记注册服务方面的支持,对家庭农场所需的农产品加工场地等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给予安排。
在财政扶持方面,山东省将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服务方面,将落实免收登记注册费、验照年检费和工本费的规定。
据统计,淄博市目前已注册家庭农场达43家,土地经营面积达8750.5亩。山东省这一扶持政策的出台,将促进淄博市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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