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点评
医保新体系让人人“享有健康”
李传营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然而多年来,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却一直存在着,特别是一些农村居民,有病忍着,小病成大病,甚至一病致贫、因病返贫者不在少数。“十一五”期间,莱芜市高度重视居民的身心健康保障工作,累计投入17.7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使居民病有所医的问题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农村居民消除了后顾之忧。实现群众医疗保障,农村是难点也是重点。针对当前农村新情况,莱芜市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8%,“十一五”期间,累计为792万名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3.3亿元,这使得农村居民享受到了和城里同等的健康保障待遇,拉近了城乡距离,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城镇居民得到了有效保障。为了提高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从2007年开始,莱芜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13.5万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保,参保率达到96.5%。同时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4.7万名职工五年累计支出12亿元,保障和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医疗水平。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极大改善。硬件设施是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的先决条件,“十一五”期间,莱芜市创新管理体制,让6家市、区医院托管了15家乡镇卫生院,并累计投入物资900多万元改善了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使农村卫生基础条件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们时常说:健康是福!而健康到底有多重要?著名免疫学家冯理达对健康有过形象的表述:健康是1,事业、财富、婚姻、名利等等都是后面的0。由此可见,对一个人来说,没有健康就没有一切。就目前群众生存状况而言,群众的健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疗保障水平,所以,莱芜市医疗保障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对群众生活幸福的重大保障,它极大地缓解了群众对于疾病的“恐患情绪”,使得生活更加积极,身心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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