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利江)近日,由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雷某、王某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肃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肃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办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中,检察机关从恶势力犯罪构成、被告人量刑以及本案的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2013年以来,被告人潘某、雷某、王某等人纠集他人多次在肃南县城区及区域内酒吧、KTV、网咖等娱乐场所无事生非,逞强耍横,欺压群众,实施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人认为,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危害安定美好的社会秩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遵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如果不及时制止和查处,任其继续发展很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只要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就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公诉人还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当庭辩解逐一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有效指控了犯罪,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次庭审全程网上直播,在近10个小时的庭审中,旁听秩序良好,旁听人员不仅“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也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鲜明具体的法治教育。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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