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文
近年来,肃南县以加强源头治理和企业规范管理为重点,从健全完善治欠保支机制体制入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依法监管,积极主动维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确立“部门联动构架,完善机制促实施”的工作思路,建立劳动保障执法部门联动机制,人社、建设、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处理各类劳资纠纷。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格落实欠薪案件“五个一”包案工作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包保责任,及时纠正主管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不断完善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出台《肃南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责机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逐级开展督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常态化。近三年,该县多部门深入企业现场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17次,追缴农民工工资2984万余元,涉及农民工3538余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狠抓源头治理,推动规范管理
制定实施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推进实施建设工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全力推行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的前置审查制度,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将工资保证金征收作为企业开工、复工的前置程序,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允许参加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为前提,及早入手,全面推行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摸清现有企业运行情况,做到“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行劳动用工、先缴纳工资保证金,再开展工程施工”的工作局面。近三年,该县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46.3万元,县级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80万元,全县各类用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6%以上,用工实名制覆盖率达90%。
加强动态监管,遏制案件发生
利用“两网化”执法模式,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欠薪隐患排查,建立预警档案,确定监控对象,对网格内的用工企业实施开展动态监控。实行重大欠薪案件工作预警、通报和交办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按时办结落实。建立政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分级约谈机制,严格执法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对整改不力和被投诉、举报的严重欠薪用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对发生欠薪逃逸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业主,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加强审裁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仲裁案件裁决效率,对法定终局裁决范围内的欠薪争议坚决一裁终局。近三年,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119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3件,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立案受理争议仲裁案件66件,结案率100%。
激励惩戒并举,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开展“两评价一创建”活动,即评定“诚信企业”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有关规定,促进施工企业自律,预防和减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对“无欠薪项目部”和“诚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条件的,依法依规减免,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建立并实施《劳动保障重大欠薪违法公示制度》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由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确定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并在各类征信平台予以曝光,督促欠薪企业整改落实。近三年,评定市级诚信企业12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9家,创建“无欠薪项目部”3个,列入“黑榜”企业3户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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