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肃南县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保扶贫政策具体工作中,明确责任分工精准到户,政策落实足额到位,突出扩面覆盖,兜牢底线,保障基本,精准推进以养老为主的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精准施策抓扩面。发动区、乡镇、村三级干部、党员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宣传,讲透政策。定期与民政、残联、卫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扶贫办建立联系机制,将建档立卡贫困数据、低保户数据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确保数据不错不漏,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双向管控兜底线。全面落实代缴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类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代缴范围,由县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到100%。为183名一、二类重度残疾人代缴1.83万元、26名五保户代缴0.26万元,9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代缴0.09万元,一、二类低保510人代缴5.1万元,1647名计划生育两户家庭补助9.882万元,切实保障了贫困人员的社保利益。建立缴费补贴制度,县财政对选择200元至3000元档次缴费的,分别对每人每年按缴费额的10%给予补贴。管出口,全面落实养老待遇。推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足额落实缴费补贴政策。在落实各级财政103元养老金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补助养老金115元,使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18元,最高每人每月436元,待遇发放位居全省前列。与此同时,建立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发放,省财政对90至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元和100元生活补助;县级财政对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25元生活补助。
应保尽保促成效。采取有力举措,深化细化服务,在乡村设立代办点,实现了农村群众参保登记、生存认证不出村,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一个都不能少”。(李亚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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