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龙
近年来,山丹县司法局把推动特殊人群工作发展作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抓手,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本着“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理念,按照“正心、束行、调性、提能、立业”的工作思路,通过打造“一中心,四基地”(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中心,社区矫正服务基地、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基地、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基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矫正教育新格局,实现了特殊人群管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标,为建设和谐山丹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重塑人格上求突破。社区矫正人员中除部分过失犯外,大多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为培养其良好的品德和行为规范,正其心、矫其行,让社区矫正人员为老年人服务,使其深刻理解劳动价值的同时帮助其塑造新的人格。为此在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创建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服务基地”,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去劳动、为老年人服务,使其在帮助老人中感受亲情、唤回良知、净化心灵,重塑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热爱劳动、热心助人的好品行。
在敬畏法律上求突破。社区矫正人员大多法律意识淡漠,守法能力低下,认为自己没有判实刑、没有进监所,与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不能从灵魂深处对其罪行悔改,认为大墙之外无约束,不能很好的遵守矫正规定。只有增强其对法律的敬畏感,才能使其很好的接受矫正教育,顺利回归社会,国家和社会的道德秩序才会得到维系和提升。为此在县看守所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看展览、观警示片、上警示教育课、专题讨论、撰写体会、实地参观监管场所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规则教育,特别是通过让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屡次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治安拘留处罚,使其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不珍惜非监禁刑的严重后果和“自由”的可贵,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感,强化悔罪意识,更好地接受教育改造。
在疏通情绪上求突破。健康的心理来自于和谐的环境,正确的疏导和科学的诊治。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其心态很不稳定,需要注重心灵“矫正”和“医治”,多渠道解开他们的“心结”,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此,依托山丹县人民医院成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中心”。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预测、心理咨询和治疗等活动,培养社区矫正人员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为其搭起了一座净化人格的彩虹桥,克服了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更好地融入了社会。
在掌握技术上求突破。“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中,除务农外,大多无固定职业,无一技之长而求职无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使其掌握一门技术,能够求职有门,能够在社会立足,加强技能培训是关键。为此,在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山丹培黎学校建立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基地”,以“以培训提升技能、以技能创造就业”为理念,充分利用培校良好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动员“两类”人员参加长期大中专教育学习班和短期电工、汽修、数控、钳工、园林等技能培训班,通过扎实的专业培训,严格的结业考试,使其掌握了技术,有效提升了劳动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拓宽了就业渠道。
在促进就业上求突破。一份稳定的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安身立命、维持生存具有最直接、最现实的意义。为此我们利用我县辖区企业多的优势,分别在东乐乡元亨利昌盛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位奇镇润牧饲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成立了由司法所、公司管理者、生产班组人员参加的帮教小组和帮教网络,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的落实,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援助方式开展帮教工作。重点解决了“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和家庭条件困难的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问题,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山丹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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