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讯(记者安维龙)山丹县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山丹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实现了救助对象从特定群众到一般群众、救助方式从事后救助向事前救助的转变,使医疗救助这一惠民政策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今年以来,该县把关注生活困难群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保对象的审批程序、补助标准、发放办法明确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目前已为8235户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5588万元。设立民政资金专户,把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存进银行,专款下拨乡镇后,由受益群众直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切实加强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至目前,共救助大病医疗对象5200人,发放救助资金760万元。为全县3864名城乡低保、五保供养、重点优抚等困难对象代缴参合参保资金28.2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80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59万元;共救助孤儿124名,发放孤儿生活费68万元。同时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0人(次),发放救助金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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