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讯今年,临泽县按照“龙头企业覆盖主导产业、合作社覆盖农户”两个全覆盖要求,扎实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和创建,积极培育“十佳”新型经营主体。
县财政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评选为国家、省、市级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大力开展农产品宣传推介,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打造“临泽果蔬”等县域农产品公用品牌1至2个,不断提升“临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举办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的第三届农民丰收节暨智慧旅游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巩固深化与深圳海吉星、广州江南市场、上海蔬菜集团等终端销售市场互利合作、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对在港澳等地设立档口,年销售本地农特产品1000吨以上或自营出口3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补助。(崔爱吴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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