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讯高台县公安局南华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和省公安厅“双十条”规定相关文件精神,近日该所开出第一份《公安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的告知书》。
9月19日上午,一名办事群众走进南华派出所值班室,拿着一张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称因工作需要,儿媳妇所在医院要求其提供一份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首接民警明确告知其不予开具,并出具相关文件详细向办事群众做解释工作,最终当事人拿着派出所出具的《公安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的告知书》愉快离去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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