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希彬
鑫报高台讯 7月10日上午,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某某强奸杀人一案在高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对徐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徐某某与朋友在高台县城一餐厅吃饭喝酒后又去KTV唱歌喝酒,遂产生了发泄性欲之念,并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在高台县城寻找单身女性伺机作案。凌晨2时40分许,徐某某恰遇相识的被害人史某从外地提货回来步行回家,遂以送被害人回家为由,将被害人骗上车拉至僻静处实施强奸。后被害人欲下车逃离被徐某强行拉回座位,阻止其离开,当日早上7时许,被害人欲拨打报警电话求助,被徐某某发现,二人发生争执撕扯,徐某某因害怕被害人报警,恐罪行败露,便产生杀人灭口之念,遂采取扼掐颈部、用棒球棍击打头部等手段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并抛尸荒野,徐某某在掩盖、毁灭作案现场后返回县城,随即进入某麻将馆内打麻将。当日18时许,公安机关在麻将馆内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某罔顾法律,因一时淫欲,强奸后再行杀人灭口,抛尸灭迹,犯罪动机卑鄙,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张掖4男子
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记者 朱希彬
鑫报张掖讯 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拘禁案,4名被告人因索要交通事故赔偿款非法拘禁被害人张某、刘某而分别获刑。
2014年9月12日,甘州区高某经营的货车与赵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张鹰公路相撞,致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9月15日,肇事双方家属约定在甘州区北街十字一茶府协商死亡赔偿金的事宜。张某、刘某代表车主高某与死者家属代表协商,因死者家属提出赔偿金数额较高,无法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赵某甲、薛某、张某甲、张某乙遂纠集其他亲属将张某、刘某等人非法拘禁在茶府。9月17日又将张某、刘某带至甘州区赵某乙家中非法拘禁。其间,甘州区公安局民警多次向死者家属告知,其行为违法并要求放人,但赵某甲、薛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拒不听从,反而对张某、刘某进行辱骂,强迫二人给死者磕头烧纸,直至9月22日17时许,肇事车主高某答应赔偿要求后才将张某、刘某放走。甘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甲、薛某、张某甲、张某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分别判处赵某甲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薛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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