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 通讯员高兴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指定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介绍贿赂案,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李某(女)原是酒泉市某企业董事长,与酒泉市原政协主席杨林(已另案处理)关系甚密。2012年3月,经李某撮合,冯某送给杨林现金5万元。同年11月,冯某的妹妹从肃州区公安局调至酒泉市政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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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高台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