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11月29日,记者从高台县委宣传部获悉,11月28日,网上出现《甘肃访民盛世珍爆料: 张掖警车进山庄吃饭》的网帖、微博。高台县委宣传部就网帖反映的有关问题向县纪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获知在11月12日该县纪委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网帖所称的张掖警车进山庄吃饭一事属实,没有违反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但存在使用警车不当的行为,反映法院工作人员殴打举报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经相关人员证实,2013年11月8日上午,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前往高台县法院调研检查审判管理工作。工作结束后已是中午12时40分,高台县法院办公室在黑河山庄安排了工作餐。高台县法院陪同人员为院长龙某、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张某、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焦某等3人,用餐人员连同司机共计7人,用餐花费138元,人均19.7元,用餐结束时间为下午1时30分,符合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经核实,当时就餐乘用的是高台县法院甘G·4080警车,并将车辆停放在黑河山庄农家院门前,违反了“非执法执勤任务和人员使用执法执勤车”的规定,对此,高台县纪委、监察局于11月20日向该县法院下达了问责书,要求对不当使用执法执勤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具体处理结果为:2013年11月21日,县法院召开了院党组会议,院长龙某就此事进行了深刻检查。22日上午又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对不当使用执法执勤车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院长龙某在大会上作了检讨。11月25日上午,高台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县政法系统领导班子会议,对此次法院警车使用不当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法院院长龙某再次做出检讨。
此外,经过核实,网帖反映法院工作人员殴打举报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高台县公安局核实,11月14日举报人向高台县纪委反映张掖警车进山庄吃饭一事,县纪委当时就将其反映的此问题移交县公安机关查办,县公安机关受理后向目击证人及当事人调查核实,其被法院工作人员殴打的问题缺乏证据证明,没有违法事实。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案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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