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晓芸
近年来,高台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大局,结合“法治县”创建活动,把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援助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聘任程序、服务内容、聘请期限,建立考核奖励办法、经费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在确保抓好律师管理工作的同时,该县进行政策支持,将原来的政府法律顾问无偿服务改为有偿服务,并根据经济承担能力和业务量规定了统一的收费标准,律师参与政府及部门信访案件处理的,按日或按件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引导律师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及部门法律服务工作。
为有效推进工作,该县对符合聘任条件的23名律师在高台县有线电视台公示7天,向乡镇、部门单位下发《高台县拟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公示一览表》、《高台县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拟聘推荐一览表》,详细介绍了拟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执业年限、执业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办公地点以及联系领导、联络负责人,为县乡两级政府及县属和省市驻高部门单位推荐了人数不等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明确了聘请对象。同时,也把选择权交给聘任单位,为法律服务单位与政府及部门互相了解、加强沟通架起了桥梁,努力形成覆盖县、乡两级政府、县属及省市驻高部门单位、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网络。自工作开展以来,该县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主动与聘请单位联系,提前介入发挥顾问作用,帮助解决个别乡镇和单位存在的信访上访案件、涉法涉诉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主动参与事务处理,有效地帮助聘请单位化解了棘手纠纷,较快进入了角色,取得了聘用单位信任,提高了聘用单位对法律顾问制度的认识,有效促进了聘请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政府及部门聘请法律顾问中出现的问题,该县探索建立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激励、进出和日常管理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定期联系、学习研讨、疑难案件分析论证、法律顾问建议书制度,统一设置监督台、投诉箱,公示监督电话,接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聘请单位和群众监督,督促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业绩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对群众投诉较多、聘请单位不满意的律师,取消担任法律顾问资格,并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严肃处理。
为做好法律顾问制度的示范推广,该县选择城郊地域较大、人口较多、矛盾纠纷相对较多的巷道乡政府和执法范围较广的农业委员会作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示范点,建立完善七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对聘请的法律顾问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每周定期不定期到乡镇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解答单位工作人员询问,每季度组织乡村社干部或局机关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通过示范点带动,法律顾问工作受到了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至目前,全县法律服务单位与县乡政府、县属及省市驻高部门单位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协议80份,其中县乡政府10份,占100%;政府组成部门39份,占100%;省市驻高部门、企事业单位31份,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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