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甜王鹏报道
本报讯近年来,滕州市坚持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抓手,围绕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积极拓展社会救助方式内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精准施策构建特困人员供养照护新体系,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为让滕州市6421名特困人员得到更加专业的照护服务,市民政局搭建了特困人员“1+4+N”照料服务网,即:依托市社会福利中心为“1”个主体,以“4”所采取“县买县管”模式的区域敬老院为支撑,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进行托管运营,注入“N”个社会服务团队为分散居住特困人员提供专业照护服务。
针对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精神、智力障碍)特困人员,市民政局牵头与各镇(街)、村(居)共同依据《民法典》为其确定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并积极组织引导监护人与市泰康精神病医院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将此类特困人员集中在院统一照料护理、康复治疗。对于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各镇(街)组织引导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入住4所区域敬老院,签订5方入院协议,确保他们“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护理”。对于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鼓励其在家进行分散供养。
市民政局还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社会化服务,在做好常规性照料服务基础上,充分尊重特困老人意见,依据特困老人自理能力和照料服务需求,为特困人员提供卫生保洁、助行及代理服务、医疗基础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护理及其他生活性、支持性服务和人文关怀。
为使有自理能力且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得到更好照护,市民政局将滕州市21个镇街优化设置为六大网格,每个网格设一服务总站,服务总站下根据特困人员人数设立服务分站,服务分站再下设若干服务站点,构建“总站1小时到、分站30分钟到、服务站点15分钟到”的服务圈。在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汛期来临前、冬季供暖前,服务人员能够快速响应,到特困人员家中对相关问题进行检查并予以改善,极大提高了特困人员的归属感、安全感、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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