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通讯员冯清芳)近日,滕州市一男子为骗保伪造事故现场,没想到被交警一眼识破,还意外牵出了他之前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事发当日,常某某拨打报警电话,称自己停在五里屯转盘附近的私家车被不明车辆撞坏了,希望交警出警处理。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路边确实停着一辆棕色轿车,前保险杠损毁。报警人常某某称自己早上将车停在此处,没想到被不明车辆碰坏了,而且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
民警经过勘察、比对发现,常某某描述的事故形态存在疑点。车辆损毁痕迹不像“新伤”,案发现场也未发现车辆受损零件的残留物。民警把手放在引擎盖上,发现发动机居然还有热度。如果事情真的如常某某所述,他早晨把车停在此处,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个多小时,发动机则不可能还有余温。
民警现场指出疑点,常某某无法自圆其说,承认了自己伪造事故现场、谎报警情的事实,目的是节省车辆维修费,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
然而,事情并不是常某某所说的这么简单。民警进一步核查、比对时,意外发现该车竟与10月30日发生在北留路的一起肇事逃逸案有牵连:该车损毁的零件和当时事故现场的机动车残留物高度相似。
原来,10月30日7时许,在北留路姜屯镇庄里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村民徐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被不明车辆撞倒,车辆损坏,徐某某受伤,不明车辆逃逸,现场留有一小块逃逸车辆的前保险杠碎片。办案民警核查事发道路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当时的逃逸车辆与常某某的车高度相似。
最终,常某某承认了自己肇事后逃逸的事实。日前,他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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