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滕州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和解工作要求,践行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坚决“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繁简分流,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加减乘除”,执行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做好中心功能“加”法。第一时间成立执行和解中心,和解中心采用“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模式组建团队,实现事务性、 程序性功能的前置集约化处理。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初次接待谈话过程中,了解被执行人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权利、执行风险,征询申请执行人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关于执前和解的意见,同时固定申请执行人的送达地址、收款账号,通过一次约谈,备齐执行需要的所有基础材料。同时,通过执行办案系统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甄别,推行多债权人案件集中执行等分案机制,实现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做好执行和解“减”法。对执行案件进行执前和解,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尤其是疫情以来,滕州法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一方面通过预失信等制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及时实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另一方面,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做好衔接工作“乘”法。强化立审执“一盘棋”意识,规范诉讼保全工作与执行衔接工作,突出做好审判过程中的调解、和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努力做好息诉服判、释法明理等工作,提高判决结果的自动履行率,该院裁判自动履行率56.11% ,高于全省平均 5.6个百分点。同时,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不断强化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对于进入执行实施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电子送达和网络查控工作,实现了执行方式从“车轮上执行”向“键盘上执行”转变。
做好诚信建设“除”法。坚持以执行促和解、以执行促履行,对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间断开展“集中执行强制清场活动”“ 2020执行攻坚活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等,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联合通告》,落实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被执行人预失信制度,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提高执行威慑力。今年以来,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平台对60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对38名被执行人公开悬赏征集财产线索,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助力了诚信社会建设。颜景伟陈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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