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闫沛)近日,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滕州市一家企业厂房违规使用泡沫夹芯板,存在消防隐患,依法责令该企业进行了拆除。
市消防救援大队对一家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房使用泡沫夹芯板,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该企业进行拆除。为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该企业立即组织施工队伍对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的建筑进行了拆除,并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不燃材料进行重新搭建。
据悉,泡沫夹芯板以彩色涂层钢板为面材,芯材主要包括聚苯乙烯、聚氨酯、岩棉。用聚苯泡沫生产的夹芯彩板一旦着火,泡沫在中间燃烧,灭火器、水都无法扑灭,聚苯乙烯燃烧产生大量的黑烟无法散发出去,导致人逃生的几率大大降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消防人员提醒,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如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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