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刘林昊)为满足私欲,一企业工程部副经理李某私刻合同公章,利用自己在单位的特殊身份,以真实工程项目为托,专找熟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近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了这起合同诈骗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受害人李先生介绍,自己在滕州从事工程项目多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熟人结识了某企业工程部副经理李某,在之后的几次接触中,李某公开炫耀自己的能耐,称自己是工程部副经理,主管工程项目,想叫谁干就能叫谁干。李先生本以为攀了个“大人物”,殊不知竟一步步陷入了李某设下的骗局。
彼此熟悉之后,李先生提出了“想接点活干”的想法,李副经理听后满口答应,向其许诺只要有合适的工程,一定会为其争取。2019年3月的一天,李先生接到李副经理的电话,“现在有个清淤治理工程项目马上就要发包,你干不?”。听到副经理主动把工程交给自己干,李先生感觉天上掉下了馅饼,心情十分激动。
此时,李副经理话锋一转,“不过,这个工程很大,想干的人太多,必须要招投标……”“那怎么办?”李先生顿时愣住了。李副经理接着说:“这个项目由我负责,别担心,只要你想干,我有的是办法,你提前签好合同交上工程保证金,回去等施工通知就行了。”
随后,按照李副经理的要求,李先生来到其办公室,在盖有某企业合同专用章的“施工合同”上签了字,并根据合同约定将22万元进场保证金转给了李副经理。
之后,李先生静待李副经理的施工通知,但迟迟没有音讯,他多次催问李副经理,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之类的推辞。转眼间,一年过去了,李先生打听到他所签的清淤工程已经完工。这时,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到企业工程部一打听,才发现这个工程的负责人根本不是李副经理,而他已失踪多日。
接到李先生的报案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侦查,民警发现这个副经理成功骗了李先生之后,非但没有收手,反而把目光转向了更多的朋友和熟人身上,利用其特殊身份如法炮制,兜售所谓的工程项目,以提前签合同为诱饵,让对方交纳工程进场保证金。经公安机关查实,李副经理先后以真实存在的“清淤”“工程改造”等合同标的为托,利用其“特殊身份”,先后骗得工程入场保证金100余万元,涉及滕州市及周边多个省市。
近日,经全力追捕,民警成功将李某抓获,但其骗来的100余万元已被挥霍一空。
经侦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签订合同前,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隶属关系、履约能力等,核实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等,然后再确定是否签订合同,防止因假合同、假身份、假标的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诈骗,给自己带来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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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滕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