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特约记者连英如)近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温馨提示,电动平衡车产品属性不明确,不当使用风险大,要谨慎选购。市消协提醒广大市民,电动平衡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
据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电动平衡车不是儿童玩具,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由于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平衡车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设计生产,也未列入国家玩具安全认证,从其产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看,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电动平衡车产品速度大于8km/h、没有扶手、上身不固定、需要靠重心的细微变化来调节,平衡车的停止、前进和转弯都是靠着身体的前后左右倾斜来控制,这就要求骑行者具有较高的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
年龄较小的儿童由于身体协调与平衡机能还没有发育完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意外,且有些严重的意外事故可能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和生活。因此,出于安全健康考虑,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和使用。“去年暑假给孩子买了一部电动平衡车,孩子爱不释手,可是有一次在小区路上骑行时,孩子不慎摔倒导致手臂骨折。孩子原本去年就该上一年级了,因为这次受伤只好推迟一年入学。”市民周女士说起给孩子购买使用电动平衡车的经历,话语中满是自责。
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电动平衡车非交通工具,切勿在道路上骑行。电动平衡车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之列,而是与滑板、旱冰鞋等性质相近、功能相似,可以看作是滑行工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目前,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虑,许多城市已经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因此,电动平衡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骑行,只能在一些专用场地或封闭场所使用。使用时应尽量选取路面平整、没有其他车辆以及行人较少的场所,保证骑行者和他人的安全。
骑行电动平衡车时,要谨慎控制骑行速度,如果速度比较快,遇到紧急状况很容易失去平衡而摔倒。若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就会给骑行人员带来比较严重的伤害。因此,骑行电动平衡车时应注意控制速度并与其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论是“新手”还是“熟手”,均应匀速慢行,切不可盲目追求“飞一般的感觉”。
市消协提醒,骑行安全不容忽视。市民使用电动平衡车时,要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此外,家长还应当承担监护人责任,做好看护和监督工作,对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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