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朱婷婷)1月25日,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第3号通知,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滕州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市场监管领域最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针对当地实际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有效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滕州市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6号)要求,野生动物主管、监管部门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大检疫检验力度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临时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暂停野生动物展演活动。对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发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对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在京台高速滕州收费站、京台高速滕州南收费站、枣庄连接线高速木石收费站等设置动物疫情监测点,由主管部门派驻人员检查,严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各类野生动物进出滕州市。滕州市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并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同时,滕州市还逐一检查、排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等,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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