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报经分局批准,涉嫌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王某武被刑事拘留。
11月21日23时22分,长清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国道220线(西外环线)与长孝路路口有货车与电动二轮车发生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有人受伤。接警后长清区交警大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经现场初查:11月21日晚,刘某金驾驶电动二轮车在国道220线与长孝路路口被由北向南行驶的货车碰撞,刘某金受伤,肇事货车逃逸。随后民警开展调查排查,确定吉AL6918(临时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有重大嫌疑。民警与该车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11月25日该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王某武到长清区交警大队投案。26日民警在滕州市查获肇事车辆,并在济宁市查获该车肇事后更换的相关车辆部件。在此期间,受害人刘某金抢救无效死亡。11月27日报经分局批准,犯罪嫌疑人王某武被刑事拘留。(郭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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