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行德州分行的一纸罚单再次将工行山东分行及其所属机构的内控管理问题暴露在了舆论面前。德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行德州分行因员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4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银行内控问题并不鲜见,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银保监系统针对银行开出罚单共计965张,罚没金额共计5.42亿元,而其中不少处罚均指向了员工违规违法行为。
以往,工行山东及所属支行的违规行为多出在“零售业务中将代销产品与自有产品混淆”“对公业务中违规出具承诺函”等问题上,而此次工行德州分行的处罚决定之所以引起大量关注,原因则在于其侵占客户资金等违法情节十分恶劣。
侵占客户资金、理财产品存误导
山东工行多家机构年内频繁遭罚
德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行德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员工违规办理业务,挪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与侵占对公客户账户资金;柜面业务复核、授权流于形式;未形成相互制约的岗位安排;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于如此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德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工行德州分行处以罚款45万元,对该行相关责任人邵某某因“挪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与侵占对公客户账户资金”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2019年初,山东省银保监局启动了“行业规范建设年”活动,德州工行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对接持续深化治理、案件警示教育、压实责任年等专项活动,细化方案,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点面结合,并及时召开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做到网点、岗位、制度、业务、人员“五个全覆盖”。看来此活动并未取得如期效果。
事实上,不只是工行德州,其他工行山东所属机构及员工在2019年无论是对公业务,还是零售业务等领域领域,都频繁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工行山东省分行也出现在被罚之列,其中鲁银保监罚决字〔2019〕12号显示,工行山东省分行因“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不客观审慎,严重违背审慎性原则;部分自有理财产品名称具有诱惑性、误导性;代销保险产品的宣传资料不符合监管规定”,而被罚款20万元。
罚单数量占六大行总数近三成
山东工行内控制度遭疑
类似工行德州的恶劣违法行为也并非第一次出现,就在一年前,滕州工行某支行行长朱震利用其行长身份,采取虚假销售高收益理财产品、伪造理财产品协议书等方式,多次骗取该行客户理财款108.86万元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297万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朱震于今年被法院判决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2万元。
这实际上也只是工行山东内控问题的一小部分,纵观2019年,工行山东及所属支行的违规处罚已经达到11条之多,罚款总金额高达535万元,而这一数字在整个山东地区国有商业银行里也处于较高的水平。
据统计,截至12月17日,全国银保监系统对工商银行开出罚单共计143张,其中工行山东及所属支行共计收到罚单11张,而同一时期,银保监系统对山东地区六大国有银行分行及所属支行总共开出罚单38张,也就是说工行山东罚单数量已经占到了山东地区国有六大行罚单总数的将近30%。
此前,国开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敏曾撰文指出,商业银行高管和员工对内部控制了解较少,重业绩轻内控的情况普遍存在。我国银行在内部控制上有“上热中暖下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风险防控、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上。总体而言,管理层能够正确认识三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不一定善于找到风险点,表现为“后知后觉”;中层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被不自觉地淡化了,表现为“急功近利”;基层将合规作为首要任务,认为按章办事就是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但是限于认识水平,基层员工即使找到风险点,也有可能不重视、不理会、不汇报,表现为“麻木不仁”。
回过头来看本次引起关注的工行山东的内控问题,其违规违法案件多发于基层,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值得深刻反思。据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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