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23日,记者从滕州市华润燃气公司获悉,滕州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范围为全市城镇管道燃气居民用户。
据悉,调整后的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后付费抄表结算用户,按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气量的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用气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户月分档气量标准为户年分档用气量标准除以12个月。
普通用户阶梯气量,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0—216立方米,月均18立方米,销售价格2.3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16—360立方米,月均18—30立方米,销售价格2.8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超出36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3.5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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